中国长航与中石化正式签订进口原油长期运输协议

文章来源: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发布时间:2006-07-27

中国长航与中石化正式签订进口原油长期运输协议

   7月20日,中国石化集团总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在北京正式签订进口原油长期运输协议,标志着“国油国运”战略得到不断的贯彻落实。

  随着中国进口石油持续快速增长,中国长航加快与国内石油石化集团的战略合作步伐,2003年中国长航与中国石化签订《合作备忘录》和《长期运输协议》,为两大集团长期合作奠定了基础。中国长航近几年加快实施油运战略转型,“十五”期油运运力投资达43亿、69.7万载重吨,2005年底分别与中船集团和中船重工签订了8艘30万吨VLCC油轮在内的20余艘油轮建造合同。至“十一五”末,中国长航30万吨VLCC油轮船队规模将在10艘以上,运力规模将达500万吨,将成为我国进口石油运输的重要力量之一。
    中国长航大举进入中国进口原油运输市场,是贯彻落实“国油国运”、确保国家能源安全的要求。目前我国油轮承运进口原油的份额不足10%,同为进口原油大国的日本,每年2.5亿吨进口原油中,由本国公司承运的达2亿多吨。中国专家学者多次呼吁,为了国家能源安全,中国必须建立国家油轮船队,鼓励发展超大型进口原油运输船队。

  中国石化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同海在签约之前,与中国长航总经理刘锡汉友好交谈中指出:这次长期运输合作协议的签订,不是行政命令的合作,而是完全基于市场经济规律的强强联合,开创了央企间合作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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