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与天津市合作 共同开发滨海高新区

文章来源: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发布时间:2006-08-09

中海油与天津市合作  共同开发滨海高新区

  2006年8月9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在北京海油大厦签署框架协议,双方将共同开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7月27日,国务院在对天津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提出,天津市要逐步建成“北方经济中心”,滨海新区作为天津市发展重点,将建设成为“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天津滨海新区建设规划中的重要功能区。高新区特色产业将包括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纳米技术、太阳能技术等。在国家优惠政策的支持下,高新区将走有滨海新区特色的发展道路,打造成国内顶尖的高新技术园区,有力地拉动滨海新区、天津市和环渤海经济圈的高速发展。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空闲了多年的军粮城渤海石油基地的盐碱土地参股,成为高新区开发公司的重要股东,共同参与高新区的规划、建设和项目引进。

  通过此次合作,中海油凭借自身资源优势有力地支持了国家开发滨海新区,拉动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为滨海高新区的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更重要的是,我们借助国家政策的扶植,使原本闲置的土地资源为企业的存续部分创造出巨大的价值,有利于企业和社会的稳定,符合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

  今后,中海油将密切配合滨海新区的规划建设,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和项目管理优势,与天津市一道,为将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成国内,乃至亚洲一流的高新技术园区而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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