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与俄统一电力签署第一阶段购售电合同

文章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时间:2006-11-10

国家电网与俄统一电力签署第一阶段购售电合同
及下一步合作协议

  历时10个多月的2006中国“俄罗斯年”活动于11月9日在北京落下帷幕。中俄两国总理共同出席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盛大闭幕式并致辞。作为“俄罗斯年”闭幕式上中俄两国所签署的一系列合作协议的一项内容,11月9日18时, 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俄罗斯总理米哈伊尔·叶菲莫维奇·弗拉德科夫共同见证下,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与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总裁阿拉托利·丘拜斯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与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关于从俄罗斯向中国供电项目第一阶段购售电合同》。这是中俄电力合作进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标志着两国的电力合作自2005年7月1日双方签署合作协议以来,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随后,刘振亚总经理在北京贵宾楼饭店会见了丘拜斯总裁一行。双方进行了友好而富有战略性的会谈,并签署了《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与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关于实施从俄罗斯向中国供电项目基本原则的协议》。这将是今后双方合作的又一指导性文件,把两公司能源方面的合作推向深入,从而推动两国经贸合作的进一步发展。

  会谈中,刘振亚对俄罗斯统一电力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中俄电力合作项目表示感谢。他表示,国家电网公司很注重与俄罗斯统一电力公司的合作,为了促成中俄电力合作项目,双方都做了大量认真而富有成效的工作,此次签署的第一阶段购售电合同是中俄电力合作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国家电网公司也将继续推进下一阶段的中俄购电项目,希望俄罗斯统一电力公司对中俄电力合作给予更多的重视与支持,通过中俄两国电力同行的共同努力,把所签署的合同变成美好的现实。刘振亚表示,中俄两国电力合作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存在着非常广泛的合作领域,将来合作的前景是美好的,潜力是巨大的,在第一阶段取得的成果基础上,国家电网公司愿意与俄方一同推动双方更广泛的合作。

  丘拜斯在会谈中感谢国家电网公司为落实中俄电力合作项目所作的巨大努力,并对中国电力同行在合作过程中表现出的务实态度及专业水平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表示,俄罗斯方面高度重视中俄两国的电力合作,中俄之间还有很多电力合作的机会,俄罗斯丰富的水电、煤电资源可以在中国高速增长的国民经济中找到市场,第一阶段所取得的成果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俄罗斯统一电力公司将继续推动双方进一步的合作。

  2005年7月1日,《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与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长期合作协议》签署,双方就送电方式、送电规模、定价原则、进度安排等一系列重要问题达成了一致,由此拉开了中俄电力合作的序幕。

  2006年3月21日,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与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在北京签署了《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与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关于全面开展从俄罗斯向中国供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的协议》。该协议作为中俄能源合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确定了中俄电力合作的总体目标,规范了双方电力合作的工作内容,为中俄之间长期、稳定的电力贸易关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这两个协议框架下,中俄双方在进一步扩大边境电力贸易的同时,将分三个阶段从俄罗斯向中国大规模送电。其中第一阶段为:增大边境输电规模,通过建设边境直流背靠背工程,从俄罗斯远东电网向中国黑龙江省电网送电,输电功率为60万~72万千瓦,年供电量36亿~43亿千瓦时。

  第一阶段购售电合同的签署,是中俄电力合作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第一阶段的合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购售电基本原则协议则为第二、三阶段从俄罗斯向中国输电项目的实施确定了合作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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