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网与越南第一电力签署07年上半年购售电合同
1月19日,广西电网公司与越南第一电力公司共同签署了《110千伏深沟——芒街输电项目购售电合同补充协议》(第2号)。协议明确双方的购售电合同延长半年,即从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供电范围从广西防城港深沟至越南广宁省芒街,电力不超过2.5万千瓦,年交易电量1-1.3亿千瓦时。
签约仪式前,广西电网公司与越南第一电力公司进行了友好会谈。就前一阶段双方合作情况做了简要回顾,广西与越南近两年来双方均严格履行购售电合同,真正实现了互惠互利的目标,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2004年12月广西电网公司与越南第一电力公司正式签订了《中国广西电网公司与越南第一电力公司购售电合同》。经双方共同努力,2005年4月28日,广西电网通过防城港深沟变至越南广宁省芒街变单回110千伏线路与越南成功联网。在成功送电一年后,双方进一步扩大合作,于2006年4月4日签署了购售电合同补充协议(第1号),自4月15日至12月31日,深沟至芒街输电线路输送容量提高至5~5.5万千瓦,2006年交易电量提高至2.5亿千瓦时。截至2006年末已累计完成交易电量3.2亿千瓦时,缓解了越南北部边境地区用电紧张局面,支持了越南当地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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