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集团加快与陕西省能源合作步伐

文章来源: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7-11-28

  2007年11月27日,华能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李小鹏,副总经理黄龙在西安拜会了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省长袁纯清、副省长吴登昌,双方围绕深化华能和陕西省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加大华能在陕投资发展力度等问题进行了会谈。华能集团公司与陕西省投资集团公司签署了陕西秦岭、秦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陕西省国资委、发改委、陕西省投资集团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签字仪式。

  根据协议,华能集团公司受让陕西省投资集团公司(下称“陕西省投”)所持秦岭公司60%股权、受让秦华公司60%股权。

  收购完成后,华能将全资拥有秦岭公司(装机4×20万千瓦),拥有秦华公司(装机2×12.5万千瓦)60%股权,从而控股装机容量为105万千瓦的秦岭秦华电厂。此前,在国家电力体制改革“920万千瓦发电资产变现项目”中,华能已收购了秦岭公司40%的股权。此次股权受让是“920项目”和电力体制改革成果的延续。

  秦岭、秦华公司是西北首家百万千瓦装机的火电厂,成立30多年来,累计发电量超过1300亿千瓦时,年发电量占陕西全省的13%左右,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袁纯清在签字仪式上表示,此次股权转让是陕西省与华能集团在能源领域合作发展的又一大成果,标志着双方相互支持、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进一步深化,对于推动秦岭、秦华发电公司加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必将为陕西省能源产业的调整升级注入新的活力,进一步推动煤、电的可持续发展。袁纯清希望华能集团接管秦岭发电公司后,能充分发挥优势,布局好企业发展,让秦岭发电公司为陕西经济腾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小鹏在签字仪式上表示,此次股权转让,是继四年前华能与陕西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开发投资意向书》后,双方加强友好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的又一重要成果,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迈出了新的步伐。秦岭电厂进入华能以后,通过安全生产、加强管理、加快发展、提高效益,实施上大压小,推动进一步发展,必将进一步提高电力供应能力,以实际行动更多、更好地促进陕西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为陕西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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