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地质总局与青海省合作开展煤炭资源勘查

文章来源: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发布时间:2008-11-27

  11月20日,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与青海省人民政府在京西宾馆签订了《青海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合作开展煤炭资源勘查协议》。

  经共同协商,双方决定在煤炭勘查、煤层气评价、煤层自燃监测、水资源勘查、环境与灾害地质、地球物理勘查、遥感地质、地理信息等领域进行技术合作与交流。由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投入一定资金,按照比例分别用于青海煤炭资源的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风险勘查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青海省的有关规定,根据投资规模和工作进度提出公益性、基础性煤炭地质调查区内的煤炭资源勘查项目,依法办理探矿权登记,并具体组织实施。青海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总局在青海开展煤炭资源地质勘查工作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给予协调。

  双方一致同意,由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组织开展青海省煤炭资源有效保障能力分析和发展战略研究,为青海省煤炭地质勘查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加速推进青海省煤炭地质基础理论研究、区域性地质调查和煤炭勘查,全面提高青海省煤炭地质调查和勘查程度,满足青海省火电建设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对煤炭资源需求。

  青海是矿产资源大省。在各类矿产资源中,煤炭资源具有广阔的勘查开发前景,主要分布在祁连山、柴北缘、昆仑山、积石山、唐古拉山五个含煤区,且呈现出成煤期众多、煤类比较齐全的特点。近年来,随着青海省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不断推进,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在全省地质勘查工作中的作用愈显突出。由于青海省煤田地质勘查工作总体上程度较低,已开展的煤炭地质精查、详查区总面积仅130平方公里左右,探明的煤炭资源储量还不能满足全省经济建设的需求,煤炭资源短缺依然是青海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的瓶颈。进一步加大煤炭地质工作勘查力度,查明全省煤炭资源,努力提高煤炭资源保障能力,对于满足青海省火电建设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对煤的需求,实现青海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双方合作已进入实质性阶段,由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和青海煤炭地质局按照约定,共同组织实施和先期启动了柴达木盆地北缘和青南部分地区1:50000煤炭地质调查工作。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