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与中国工程院签署科技合作协议

文章来源: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9-01-12

  日前,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与中国工程院科技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中国工程院、中钢集团领导参加了签字仪式。

  徐匡迪院长表示,协议签署不仅更加密切了双方的合作关系,而且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更好的了解产业需求提供良好的平台。中国工程院今后将围绕中钢集团的业务需求,在矿山资源、炭素材料、耐火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现代钢铁流程技术等重大关键技术领域,开展决策咨询和共同攻关。尤其是面对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共同研究进一步依靠科技创新,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工程院将本着优势互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与中钢集团共同落实好协议,实现双方的共赢发展。

  黄天文总裁说,中国工程院是中国工程技术界的最高荣誉性、咨询性的学术机构,在把握工程科学技术发展方向、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咨询以及培养科技人才等方面成就卓越,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推动和影响作用。中钢集团和中国工程院通过签署科技合作协议,将发挥中国工程院的群体智力资源优势,在中钢集团各所属企业中全面开展决策咨询、技术诊断、学术技术交流、合作研究与开发等活动。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中钢集团将会在创新型企业发展道路上加速前进,创造更加美好的前景。同时,中钢集团将发挥自身优势,为中国工程院开展科学研究、服务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实践平台,为推进我国工程科技事业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