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国电集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深化投资建设新疆电力能源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在签字仪式上指出,电力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和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国电集团在新疆发展迅速,库车、阿克苏、开都河等一批火电、水电机组相继投产,有力推动了新疆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正在进行的艾比湖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生态效益工程,对促进北疆地区优势资源转换和天山北坡经济带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他希望国电集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快火电、水电、风电、煤电一体化等电力能源项目在疆的投资建设步伐,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工程建设和运营,为新疆的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更好的能源保障。
签字仪式上,国电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朱永芃代表国电集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国电在疆企业建设发展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朱永芃指出,国电集团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2007年8月23日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签署了投资建设新疆电力能源项目合作战略框架协议,开启了双方在电力能源领域的友好合作,深化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仅是双方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而且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国电集团的信任和支持,国电集团将认真履行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大在新疆的投资力度,积极参与开发建设“西煤东运”和西电东送项目,今明两年将在新疆投资100亿元;2009年至“十二五”期间,力争在新疆境内新增投产、建设项目500万千瓦,投资规模300亿元以上。“十二五”期间致力于在准东、伊犁等地区开工建设西电东送、煤电一体化等项目600万千瓦,同时加快推进艾比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积极参与吐哈煤炭基地、煤炭外运规划项目开发,重点加大水电、风电及太阳能示范性电站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