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国家电网公司所属青海省电力公司与青海省海东行署在平安县就共同推进海东电网建设发展签署会谈纪要。此举对全面完成海东地区电网“十一五”规划,推动“十二五”规划实施,实现海东地区“园区引领、产业集中、县域有别、培育主体、提量增效”的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意义重大。
“十一五”以来,青海省电力公司把海东地区作为青海电网建设的重要战场,不断优化和调整海东地区电网布局,特别是自2006年7月双方第一次签署《海东电网建设发展会谈纪要》以来,青海省电力公司本着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大局,加大电网投入,建设坚强电网,使24万户农民用上了清洁、无污染的能源,地区GDP连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为推动海东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协议是在国家支持青海等省藏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及扩大内需的新形势下签署的,势必对双方合力加快海东电网发展起到重要的基础支撑和先导带头作用。
根据《纪要》,青海省电力公司结合海东地区用电需求变化趋势,将海东电网“十一五”投资计划从18亿元调增至25.14亿元,在原有规划基础上新增了330千伏桃园输变电工程、330千伏向阳输变电工程等电网建设项目。与此同时,青海省电力公司将在2009年至2015年,规划投资18.8亿元用于海东电网的建设与改造,新建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5座,新建变电容量440.63万千伏安,新增35千伏及以上线路578.5公里;还将规划投资5.4亿元,对海东地区农配网进行改造,为城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可靠的电力支持与保障。
海东行署表示,将积极做好地区经济发展与电网规划的衔接工作,并把电网建设项目列入地区重点工程范畴,努力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存在的建设用地、环保评审、拆迁补偿、输电线路走廊清理等方面问题,营造良好的电网建设环境,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