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企业和政府部门能否携手共同打造“资源节约”的电网建设环境,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10月15日,由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管委会一期免息垫资8330万元开工的电力管道建设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据了解,截至10月15日,天津东丽区政府部门通过采取多种融资方式,使天津市电力公司在电力管道建设中共获免息垫资4.35亿元,按贷款利息7%计算,每年可减免利息3049万元;同时,政府部门通过垫资投资电网,也减少了城市占地。
国家电网天津公司在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过程中,主动与政府部门沟通,确定了四种政府垫资电网建设的模式进行电力管道建设。一是与政府部门协商,比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定双方按比例出资。在天津东丽区华明镇电力管道建设和天津滨海重机工业园建设中,东丽供电分公司共获得政府垫资5760余万元。二是摊入配套费用,分散资金压力,使电网投资有回收保障。在天津东丽新家园建设过程中,天津公司协调天津市物价局专门发函,批准在该小区配套费中每平方米增加10元钱用于回收电力管道投资,使天津公司获取1800余万元的资金支持。三是政府免息垫资,电网企业按约定还本。在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电力管道建设,政府按照工程进展程度总共垫付管道建设资金3.25亿元。四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全额垫资。在东丽华明工业园建设中就采取了这种方式,天津公司获得3500余万元资金的资金支持。
政府垫资进行电力管道建设政策的出台,使电网企业在保障投资效益,保证电力配套按时竣工的同时,政府部门也减少了城建占地和重复破路、破绿,提升了城市景观形象,双方实现了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