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制造”将用于第三代核电项目建设

文章来源: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9-12-29

  12月25日,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所属的山东核电设备制造公司与鞍钢股份公司签署了第三代核电钢制安全壳专用的SA738钢板采购合同。“鞍钢制造”将正式应用在我国第三代核电设施建设上。
  
  近年来,中国核电产业发展迅猛,但由于核电用钢技术含量极高、质量要求严格,目前世界上只有极少数企业能够形成核电用钢的产业化生产。核电材料成为制约中国核电产业发展的一大阻碍。鞍钢是我国首家开展核电用钢材料研制并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的企业。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自主研发建设的秦山一期核电站机组就应用了鞍钢生产的16MnHR、20MnHR等钢种。2006年,鞍钢独家生产的核反应堆支撑用钢,成功应用于秦山二期核电机组。

  据了解,为适应第三代核电技术需要,鞍钢从今年5月开始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对接,成立了由鞍钢股份公司技术中心、一炼钢厂、鲅鱼圈分公司、中厚板厂组成的核电用钢项目组。在产销研一体化运作下,到8月末,鞍钢仅用不到4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钢种的实验室成分筛选、工艺摸索及产品生产试制。11月份经国家核电用钢检验结果表明,鞍钢试制的SA738钢板各项指标均满足AP1000核反应堆安全用钢板技术规格要求。此外,鞍钢生产的SA516、A588、A36核电用钢板已经对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的三门1号、2号和海阳1号、2号核电设施批量供货。目前,鞍钢已形成一套独立的核电用钢产品体系,其中包括十几个钢种,可分别按照AP1000、EPR1000及CPR1000等不同核电技术所需钢材要求进行批量生产,能够满足不同用户、不同机组及不同设备用钢的需求。目前,鞍钢正在对AP1400乃至第四代核电机组的用钢开发进行技术储备。

  核电专家称,这次采购合同的签订对于推动我国第三代核电建设自主化和关键设备国产化,振兴我国装备制造业,提升辽宁省装备制造业的整体竞争力都具有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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