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在东航集团筹融资、长城航空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相互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2009年底,在国资委的主导下,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通过所属公司参与东航股份非公开发行,支持东航的重组与发展。此次长城航空有限公司股权划转是双方深化战略合作所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局长沈莹,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总经理刘绍勇、副总经理罗朝庚、总会计师徐昭等出席了股权划转交接仪式。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的总经理马兴瑞、纪检组组长李金生、总会计师吴艳华,总经理助理赵晓晨、总工程师周为民,以及总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领导等出席了股权划转交接仪式。
沈莹代表国资委祝贺长城航空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她说,这是双方战略合作的重要成果之一,符合中央企业“做优主业增实力”的号召。她希望,双方要认真做好相关资产和人员等交接工作,按照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制订详细的重组方案和操作步骤,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划转过程中企业业务经营正常和职工队伍稳定。
马兴瑞表示,将长城航空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给东航符合双方的战略要求。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是我国航天技术与产业的主导力量,优势在于宇航产业链和装备制造业。东航是我国三大航空运输龙头企业之一,对航空业的驾驭更具优势。长期以来,双方保持了紧密联系和良好关系,未来还将建立业务层面的长效合作机制,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刘绍勇说,此次股权划转充分体现了国资委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对东航的厚爱与信任,欢迎长城航空有限公司加入东航大家庭。经历了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的洗礼,东航发展的信心更加坚定,希望继续加强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合作,进一步实现互利共赢。
长城航空有限公司是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所属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新加坡货运航空公司及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属下的腾飞投资私人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货运航空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做强做大主业的号召,经积极沟通,长城工业总公司所持有的长城航空公司股权划转至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相关划转行为已于近期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正式批复。依照股权划转交接备忘录的约定,长城工业总公司将与东航尽快办理长城航空有限公司的股权交接工作,同时确保长城航空有限公司人员稳定和业务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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