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的有关内容,2010年7月底前,该公司将在风资源较为丰富的卡昝和喇明乌苏两地设立测风塔,掌握两地风资源的具体情况,开展前期工作。协议中还明确指出“十二五”期间在风区的总体规划指导下,温泉县人民政府将积极协调所属部门,支持国电新疆阿拉山口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完成规划容量的开发与建设。
温泉县地处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西部,以农牧业和旅游业为主导产业,县域内没有电源。发展清洁风电,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该协议的签订和实施不仅能促进温泉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将不断扩大阿拉山口公司开发、建设规模,为该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