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中国海油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电气)动力岛设备采购合同签字仪式在京举行。总价达38.7亿元的合同签署标志着两家央企联手打造天然气电厂的行动迈出重要步伐。
中国海油总经理杨华,东方电气董事长斯泽夫,珠海市委常委赵建国,中山市副市长冯煜荣,中国海油总经理助理兼气电集团总经理王家祥及总公司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了当天的签字仪式。
此次合同包含了中山嘉明电厂三期项目3台39万千瓦和珠海电力一期项目2台39万千瓦的动力岛设备,包括燃气轮机、蒸汽轮机、发电机、余热锅炉及其辅助机和控制系统等。动力岛设备的采办是两个电厂项目的关键环节,总价约占两个项目总投资的一半,直接关系到这两个项目的总进度和总体质量。
两个发电项目均采用近海天然气和LNG(液化天然气)为燃料发电,投产后,新增装机容量将达220万千瓦以上,新增年发电量超100亿千瓦时,相当于2011年珠海市和中山市社会用电总量的32%。同时对推进广东省电源结构优化、节能减排、电力产业可持续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此次合作是两家央企的再度联手。汶川地震后,中国海油与受灾严重的东方电气共克时艰,联手打造了东方汽轮机厂抗震复产标志性机组莆田电厂2号发电机组。随后,双方合作建成的莆田电厂于2011年荣获中国建筑领域最高奖——鲁班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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