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四局与海航基础产业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文章来源: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发布时间:2012-09-19

  日前,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所属中建四局与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工程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层面采用共同投资开发、融资建造-回购移交、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模式进行广泛深入合作。在同等条件下,海航基础产业集团将优先选择中建四局作为房建工程(包括超高层建筑、住宅、酒店式公寓、酒店、商场、大型购物广场及办公类公建等)建设、基础设施(包括填海、港口、码头、机场、高速公路工程及水利工程等)建设、勘察设计等项目的合作伙伴,以实现产业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