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集团与中国科学院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文章来源: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2-10-11

  10月10日,东方电气集团与中国科学院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重大项目联合攻关,并联合实施人才发展战略。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合作迈上了新的台阶,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必将对重大技术装备行业科技创新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中科院院长、党组书记白春礼,副院长施尔畏,副院长阴和俊,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东方电气集团董事长王计、总经理斯泽夫、副总经理黄伟等出席签约仪式。

  双方将以此为契机,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为纲领,借助中科院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优势,发挥东方电气集团应用开发和工程转化优势,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的联合攻关力度,加快双方科研成果的转化,深化合作内涵,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模式,使双方在技术、人才、资金、市场和产业等方面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切实开展好相关工作,争取早出成果。

  王计指出,东方电气集团与中国科学院在长期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战略合作,是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加快高效清洁能源技术发展的重要举措。双方的合作将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向市场转移、向商品转化,推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推动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和能源技术的革命。

  白春礼指出,为不断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中科院将进一步加大开放合作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与地方企业,特别是与重点大型央企开展合作。中科院长期致力于解决关系国家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科技问题,相信双方的合作会大力推进协同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国家转变经济方式做出贡献。

  会上,斯泽夫和阴和俊分别代表双方签署框架合作协议。东方电气集团所属企业东方汽轮机、东方锅炉、中央研究院分别与中科院金属所、长春应化所、广州能源所签署项目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东方电气和中科院将在新能源、新材料、智能控制、电动汽车等领域开展合作。同时,双方将成立“中科院—东方电气战略合作领导小组”,以便协调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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