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与中国银行签署全球现金管理服务总体框架协议

文章来源: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2-12-24

  2012年12月21日,宝钢集团与中国银行在沪举行“全球现金管理服务总体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作为“跨国公司总部开展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的首批企业之一,宝钢集团将通过中国银行全球现金管理平台实现全球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宝钢集团资金总监张轶、中国银行公司金融总部总监林宏代表双方签署协议。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宝钢集团及中国银行的相关领导出席活动。

  宝钢集团是中国现代化程度最高、最具竞争力的钢铁联合企业。2012年,宝钢集团连续第九年进入美国《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榜单,并当选为“全球最受尊敬的公司”。标普、穆迪、惠誉三大评级机构给予宝钢集团全球钢铁企业中最高的信用评级。多年来,宝钢集团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分支机构遍布全球。随着国际化经营战略的实施,全球外汇资金集中管理等方面的金融服务需求日益突显。

  中国银行自1912年创立至今,历经百年,现已发展成为我国国际化、多元化程度最高的商业银行,为全球客户提供专业、全面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多年来,中国银行一直致力于全面打造“中银全球现金管理”专业服务品牌,通过为客户提供快速、便捷、增值的资金管理服务,为集团企业全球财务一体化提供解决之道。多年来积极参与、全力支持宝钢集团“走出去”项目,包括成为今年2月份宝钢集团在港成功发行29亿人民币点心债独家承销商。

  在宝钢集团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过程中,宝钢集团需要加强与银行的合作、需要银行在全球现金管理服务方面的鼎力支持。此次双方的牵手,是一次双赢的合作。对于宝钢来说,通过全球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将有利于利用境内外金融市场,提升资金管控水平、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中国银行来说,有利于提高其全球金融服务水平。

  此次中国银行与宝钢集团携手推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业务的深入开展,是中国外汇资金管理创新的有益尝试,迈出了上海跨国公司总部资金便利化运作的重要一步,必将会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建设。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