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顾问集团公司紧急部署开展水电工程震后检查和安全评估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8-05-19

  5月17日,水电顾问集团公司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子公司(设计院)立即组织并行动起来,把抗震救灾防灾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抓紧抓好。认真履行责任,密切协助项目业主单位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抓紧进行水电工程震后检查安全评估工作。有关内容如下:

  (1)各子公司(设计院)应就本单位在四川、重庆、云南、甘肃、陕西和青海等省(市)所承担勘察设计的水电水利工程,包括已建工程和在建工程,督促、协助和配合项目业主和地方政府开展震后检查和安全评估工作。

  (2)震后检查工作的重点任务是摸清和掌握水电水利工程大坝及其枢纽主要建筑物、重要设备设施受地震影响破损情况(包括建筑物地基和边坡),结合防汛度汛形势和安全度汛要求,研究确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方案。

  (3)各子公司(设计院)要为水电工程震后检查和安全评估工作提供应有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认真分析枢纽建筑物、地基和边坡已经出现的破损痕迹和可能的危害,对大坝及其他建筑物抗震薄弱部位,要进行严格的检查。

  (4)要详细检查库坝区可能威胁枢纽工程安全的物理地质现象,分析出现重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研究提出应急对策措施。对库周移民安置点和库区专业项目,如发现重大震害和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5)各子公司(设计院)要在实地查勘、监测数据对比和初步分析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水电工程震后检查评估报告,详细标注和简要说明工程隐患的具体部位、性质和可能的危害影响,提出应急处理或抢险性加固的意见和建议。

  (6)水电工程受地震影响小,保持完好或破损轻微的,应督促大坝管理单位抓紧补强加固,加强运行安全管理并开展进一步的抗震安全复核。工程出现较严重破坏或严重破坏,短期内难以修复的,应与大坝管理单位等一起研究排险加固和隐患治理方案,确保安全度汛。

  (7)对在建工程项目,各子公司(设计院)要按照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坚守岗位,认真做好份内工作,主动做好服务,积极配合业主、施工单位开展防洪度汛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和汛情变化,切实做好2008年防洪度汛工作。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