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国电集团公司通过发文部署,拉开了国电公司震后工程安全评价治理工作序幕。
“5.12”汶川强烈地震给国电集团公司在川的各水电项目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水电工程防震抗震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08]1242号)精神,全面了解和掌握地震对水电工程安全的影响,切实开展水电工程地震影响调查分析和安全评价工作,妥善处理地震造成的水电工程灾害,国电集团公司专门发文,要求对水电工程地震影响进行调查分析、安全评价、震害处理和加强防灾救灾。
通知强调,震区内各水电建设单位在迅速恢复生产的同时,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通知要求,尽快组织技术力量,全面、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对水电建筑及水库库岸逐一进行检查,并全面分析工程各类安全检测、监测结果,详细排查已发生的震损情况及潜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包括挡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泄洪或导流建筑物、发电建筑物、各类设备设施、水库库岸、交通等部位,重点排查主体工程结构位移或开裂、设备移位或损伤、高边坡坍塌或裂隙、泥石流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对所有项目的排查结果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评价,详细查明震损对水电工程建设和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
组织工程原设计单位,依据有关抗震设计规范,并结合汶川地震特点及工程震损情况,复核、评定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标准和安全可靠性。
依据复核、评定结果及工程震损情况,尽早制定措施,妥善开展有效的震害处理工作。
震区外的各水电建设单位也要充分总结和汲取汶川地震的经验和教训,特别是大型水电工程,既要展开抗震安全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枢纽主要建筑物及水库两岸岸坡,又要组织原设计单位,复核工程防震抗震安全标准。
震区内的火电工程如万源等项目也要在机组启动前认真进行建筑结构安全检查与评价,对单体设备及分系统重新进行安全检查和试运行。确保主设备及系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