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6·30地震 国家电网应急响应启动

文章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时间:2012-07-02

  6月30日5时07分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交界发生6.6级地震,震源深度7.0千米。地震发生时,乌鲁木齐、石河子、昌吉、塔城、乌苏、奎屯、阿克苏等地均有强烈震感。截至7月1日14时,新疆电网运行平稳。

  地震发生后,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和新疆电力公司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国家电网公司总部、新疆电力公司、伊犁电力公司和巴州电力公司三级应急指挥迅速启动,相关负责人坐镇组织指挥电网抗震救灾工作。新疆电力公司应急救援基干分队迅速集结,全面开展抢险救援工作。伊犁电力公司和巴州电力公司迅速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分别开展设备排查,安排应急发电车,准备充足的抢修设备和备品备件,应急抢修队伍也全部集结待命。

  据初步排查,地震导致巴州地区220千伏天鹅湖变电站1条110千伏线路和1座110千伏变电站主变跳闸,均为客户自管设备。伊犁地区3条10千伏线路跳闸,目前已恢复送电,电网运行保持平稳。

  6月30日10时,新疆电力公司紧急召开应急工作会议,主要负责人在应急指挥中心现场指挥,对抗震保电工作再次进行全面安排,要求所属各供电企业全力以赴,克服一切困难,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对全疆电网一次设备、二次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巡视和排查,消除各类隐患。位于震区的供电企业要坚决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统一指挥,做好抗震救灾保电服务工作,继续加大震区内低压供电设施安全摸排力度,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严格执行震区供电情况报送制度,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全力保障抗震救灾及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用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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