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潍坊公司二期工程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环保验收

文章来源: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7-09-21

  9月17日,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环保验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会同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潍坊市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华电国际公司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在实地查看了二期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相关资料,听取了二期工程环保执行情况报告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后,一致认为,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主要环保设施按要求落实,废水、废气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时,专家组还就噪声治理措施、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

  据悉,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在二期工程2×670MW国产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每台机组配套2台四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85%,粉尘浓度≤40mg/Nm3;共用一套烟气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脱硫效率达到95%以上;采用210米高烟囱,燃用低硫煤,有效减少了二氧化硫的排放;生产、生活废水经过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选用低噪音设备,积极采取加装消音、隔音装置等降噪措施,有效控制了噪音污染;工程产生的灰渣及脱硫石膏全部进行了综合利用;厂内中水深度处理工程已建成,一、二期循环水排污水经中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进行了回收利用。据悉,该公司一期工程脱硫系统已于2006年11月顺利通过了山东省环保局的检查验收,目前运转良好,脱硫效率达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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