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吸收合并包头铝业通过证监会重组委审核

文章来源:中国铝业公司  发布时间:2007-12-13

  2007年12月7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第21次重组委审核工作会议审议并获得有条件通过。

  根据方案,中国铝业拟以新增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以中国铝业为合并完成后存续公司,包头铝业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将进入中国铝业,包头铝业法人地位将被注销。换股完成后,中国铝业新增A股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铝业的换股价格为20.49元/股,包头铝业的换股价格为21.67元/股。作为对参加换股的包头铝业股东的风险补偿,在实施换股时给予其40%的溢价。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比例为1:1.48。

  由于涉及方面较广,本次合并方案是在中国铝业提出并经过了多次审议和审核才一路过关的。首先是被吸收合并方的董事会的审议,其后是并购双方中国铝业和包头铝业的股东大会审议。其中,中国铝业经过了A、H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此后,相关主管部委也对此分别进行了批复、核准。

  中国铝业吸收合并包头铝业的方案获得通过,标志着该次重组即将尘埃落定。此举对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产业集中度,增强中国有色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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