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钢(集团)公司召开“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项目推进会,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明确进度要求,确保项目按期竣工。攀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余自甦,副总经理周一平、张大德出席会议。
2007年,攀钢在节能减排和环保项目的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一批节能减排项目投入运行,效果良好。8月份,四川省环保局验收组来到攀钢,对攀钢5项限期治理环保项目工程进行验收。验收组认为,攀钢5项限期治理环保项目工艺合理、运行良好、污染治理效果明显,能够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符合环保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2008年,根据四川省、攀枝花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任务,攀钢启动了10项节能减排与污染治理重点项目。余自甦在会上指出,根据国务院制定下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中央企业节能减排会议精神,以及国资委下达给攀钢的节能减排目标与考核计划,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节能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尤其要以抓好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为重点,将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在加强检查监督、考核奖励并重的基础上,确保完成年度污染减排考核指标计划;要建立信息共享、问题会商工作机制,加快建设步伐,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维护企业形象。
余自甦对以新钢钒炼铁厂6号烧结机机头烟气脱硫、发电厂锅炉烟气脱硫为重点的项目治理技术方案、施工措施、网络节点安排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检查监督、考核奖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