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与中海运签署《合资框架协议》和《包运合同》

文章来源: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08-02-26

  2月21日,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在上海举行《合资组建航运公司框架协议》暨《包运合同》签字仪式。双方在多年运输业务合作的基础上,决定以资产为纽带组建合资公司,这为双方共同发展创建了新的平台,将进一步深化和密切双方的合作关系。

  宝钢集团公司董事长徐乐江,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刘国胜,副总经理何文波、马国强,中海运总裁李绍德,党组书记马泽华、副总裁林建清、张国发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宝钢是我国现代化程度最高、规模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2007年的铁矿石进口量近3400万吨。中海运是我国最强的综合性航运企业之一,拥有船舶436艘、1768万载重吨,拥有30万吨级和23万吨级等大型化专业船队,年运输量超过3.7亿吨。宝钢与中海运多年来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中海运为宝钢的原料供应和进出口贸易提供了重要的运输支持和运力保障。近年来,双方不断开拓航运合作渠道,拓展合作空间,去年1月,宝钢与中海运引入COA合作运输法,签订了远洋及沿海长期运输合同,进一步加强了双方在钢铁原燃料远洋运输领域的合作关系。

  何文波和张国发代表双方在《合资框架协议》上签字。根据协议,双方将以宝钢贸易有限公司和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平台进行合作。新组建的合资公司将为宝钢提供两艘30万吨级和四艘23万吨级大型矿砂船承运进口铁矿石,到2015年末,合资公司总运力将达到300万载重吨左右。同时,双方还签订了进口铁矿石长期运输的《包运合同》。

  李绍德在致词时表示,中海运与宝钢经过多次友好会谈,从业务合作走向了资产合作,这也是双方多年来友好合作的结晶。双方将本着互利双赢、长久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好合资公司,并进一步扩大合作面。他表示,中海运将履行现代服务业为货主服务的要求,更好地为宝钢发展服务。

  徐乐江在致词时对中海运长期以来对宝钢发展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说,在国际铁矿石运输费用不断高涨的今天,宝钢从战略合作的角度考虑,与中海运签约,开展长期合作,意义深远。今后五年是宝钢大跨越、大发展的五年,宝钢与中海运此次联姻,也将对中国钢铁业和船运业的共谋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宝钢一定会全力支持合资公司的发展,并不断拓展双方合作领域,促进共同发展。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