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工业集团惠安公司制订科技技能带头人考核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8-03-10

  近日,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惠安公司制定了《公司级科技、技能带头人及科技、技能骨干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科技、技能带头人及科技、技能骨干的考核及激励机制。

  《细则》规定了科技、技能带头人及科技、技能骨干应承担的责任。

  科技带头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保守公司的技术和科研秘密,忠诚惠安,献身惠安;完成公司下达的科技和攻关任务;参与制定公司重大产品开发、科研试制和工艺技术改造规划或计划;履行传帮带义务,每位科技带头人在任职期间,应带出两名40岁以下后备人才;跟踪世界或本行业的先进技术水平,并运用到本公司的产品开发、研制过程中。

  科技骨干、技能带头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完成公司下达的科研生产工艺攻关和制造任务;参与重大工艺项目改造任务或承担重点产品制造加工;履行传帮带义务,积极培养后备人才;跟踪世界或本行业的先进水平,结合本行业、本企业的产品开发、研制过程特点,提出一项有价值的建议;不断学习和研究生产工艺技术和技能,参与本专业领域科研、工艺改造技术革新项目攻关,按时间节点完成攻关任务。

  技能骨干应承担的责任包括: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难点,全面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在本岗位技术操作中能独当一面,并能解决具体问题,确保本岗位或本工序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环保;履行传帮带义务,每位技能骨干在任职期间,应带出1-2名30岁以下的后备人才;努力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文化知识,结合本岗位每年提出至少一项有价值的建议或技术改造意见;积极参与本专业领域科研、工艺改造技术革新等项目攻关,按时间节点完成攻关任务;要有解决问题、迎难而上的意识,在节能降耗、“五小”活动方面有成绩和贡献。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