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2日,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在京签署《收购重组经营框架合同》。
为进一步完善铸管产品在国内的生产销售战略布局,经相互考察和友好协商,新兴铸管股份公司与新冶钢就收购重组其所属铸管厂经营性资产达成共识,形成框架协议。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新兴铸管股份公司将对新冶钢以其铸管厂经营性资产出资设立的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进行收购重组。新兴铸管股份公司将以现金出资方式收购黄石新兴60%的股权,其余40%股权由新冶钢持有。股份公司将在控股的子企业中指定一家企业承受框架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框架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收购重组经营框架合同》签署后,经新兴铸管股份公司董事会及新冶钢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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