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求,根据小麦市场情况,中储粮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分公司于6月1日启动了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按照三等白麦每斤0.77元、红麦和混合麦每斤0.72元的价格挂牌收购新产小麦。此前中储粮湖北分公司已经启动预案。
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中储粮总公司在湖北等6个小麦主产省提前设立了7557个收购库点,并将根据收购进度情况,增设收购库点。
中储粮总公司在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强调,做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对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增强国家调控能力、抑制通货膨胀具有重要意义。总公司指出,今年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执行新的价格、新的国家标准并采用新的质检手段,准确把握和执行政策的难度增加,同时部分地区最低收购价粮的收购、销售、调运和中央储备粮的竞价销售、日常轮换管理等各项工作同时进行,工作任务极其繁重,对中储粮系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中储粮总公司要求,各有关分公司务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执行预案》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完善制度,确保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圆满完成今年的小麦托市收购任务,为国家调控粮食市场提供物质保障,积极发挥中储粮系统在维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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