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运与中煤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文章来源: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发布时间:2008-07-24


  2008年7月23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和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在上海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此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是双方在多年合作的良好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各自行业优势,为切实保障煤炭运输,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而做出的重要举措。双方表示,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在煤炭及相关产品运输、煤炭中转基地建设、优势资源共享、项目合作和交流培训等方面全方位合作。此次签约,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进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海运是我国实力最强的综合性航运企业之一,也是确保沿海电煤运输的骨干企业,目前经营船舶运力超过1830万载重吨,建造了一大批30万吨级和23万吨级大型化专业船舶,今年上半年煤炭运输完成万吨,其中电煤运输完成5632万吨,同比增长9.34%;中国海运为中煤集团每年承运煤炭总量超过1500万吨;2008年中国海运货物运输量将超过4亿吨,“十一五”期间,中国海运将全力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重要骨干企业,建设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航运企业。中煤集团在煤炭生产与贸易、煤化工、煤矿装备、坑口发电、煤矿建设、煤层气开发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2007年煤炭产量10503万吨,焦炭产量517万吨,煤机产量20.2万吨,煤气产量10.5亿立方米。“十一五”期间,中煤集团将建成煤炭产业链完整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能源集团。通过国资委下属两央企结成战略合作,双方必将实现互惠共赢,积极推动我国的能源和航运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中国海运总裁李绍德同志和中煤集团总经理经天亮同志在仪式上致辞,中国海运副总裁张国发同志和中煤集团副总经理张宝山同志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中国海运党组书记马泽华同志和中煤集团党委书记纪喜来同志及双方有关高层管理人员参加了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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