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国内首个综合性供用电地方规章

文章来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08-08-28

  日前,在广州供电局的大力推动下,广州市正式颁发《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并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是国内首个综合性的供用电地方规章,填补了目前广州市地方电力立法的空白和现行法律法规的不足。

  《规定》主要包括电网规划与建设、电力设施保护、供电与用电管理活动三个方面的内容。从制度层面明确了电网规划经审批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规定了地方政府组织实施电网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的法定义务,明确了电力设施下地建设的原则。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住宅小区明示配套用电设施建设情况的法定义务,禁止物业管理公司违法停电行为。该规章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地方供用电秩序的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