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中钢衡重和宝钢集团常州轧辊制造公司共同负责起草的《锻钢冷轧工作辊 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开始实施。
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国引进1700mm带钢冷连轧机,其主要消耗件锻钢冷轧工作辊从德国进口,每年要消耗大量外汇。为此,国家将轧机工作辊的研制列入“六五”科技攻关计划,中钢衡重等五家单位担任攻关。从轧辊的进口检测、轧辊残体解剖分析等入手制订技术规范,经生产验证后产生了由中钢衡重负责编制的冶金部标准《锻钢冷轧工作辊超声波探伤方法》。此后,中钢衡重又根据国家标准计划,起草了1991年版国家标准《锻钢冷轧工作辊超声波探伤方法》。该标准被国内冷轧工作辊的生产厂家、使用厂家,以及对外贸易谈判广泛采用。
十多年来,国内外冷连轧钢生产和技术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冷轧产品的结构、品种不断增加,标准也必须与时俱进。最新版本在广泛研究并充分吸收国内外宝贵生产经验和最新科技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轧辊有关技术、质量、检测等方面的内容,使其制造工艺、技术性能指标的控制等方面更加科学、合理,体现了当代轧辊制造水平和工艺技术发展方向。新标准对指导锻钢冷轧辊的设计、制造和验收,推动锻钢冷轧辊制造技术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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