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向所属科研院所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的形势下,务必从切实发挥中央企业的顶梁柱作用、科研院所的行业支撑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和加强对地方中小企业科技服务工作。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应对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中小企业缺少科技研发能力、风险抵御能力明显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中钢股份所属科研院所在探矿、选矿、热工、环保、耐火材料、金属制品、工程设计等领域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实力。
中钢股份决定建立加强对地方中小企业科技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技术咨询、工程设计、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科技服务,促使中小企业加快产业升级,提升中小企业自身的科技研发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城乡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中钢股份所属科研院所将根据自身优势和行业特点,采取多种灵活方式,扎实推进对地方中小企业的科技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措施。
加大推介力度,促进科研成果进入中小企业。将多年来形成的大量的科研成果,特别是对提高中小企业技术研发水平具有积极作用的成果,通过多种推介方式,实现科研成果进厂、下乡。
对于中小企业需要的科研成果,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导向,在成果转让费标准和支付方式上采取灵活的方式,不让暂时的经济困难影响中小企业对科研成果的使用。
当好科技顾问,解决生产发展中的技术难题。主动与区域内、行业内中小企业联系,选派专业水平高、解决问题能力强的技术人员担任这些企业的科技顾问,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定期到企业提供科技咨询服务。针对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作为课题研究立项,尽快给予解决。
加强产研结合,培育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在实现产业化过程中,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应优先以中小企业为载体,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线或示范基地,使中小企业获得新技术、提高产品附加值、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为中小企业培养科技人才,建立研发体系,实现产研结合,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的研发能力。
开放实验设施,为中小企业创造研发条件。各科研院所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等设施,优先向地方中小企业开放,在人才培养、实验设施等方面提供支持,为中小企业研发工作创造条件。
健全制度,有效推进
为了调动所属科研院所的主动性、积极性,中钢股份将建立健全专项考核与评价、科技创新基金专项支持、科技顾问奖励三项制度,以确保将科技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建立专项考核与评价制度。将“为地方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列入各科技企业的工作目标,逐步建立对此项工作的考核指标和体系,按年度进行考核与评价,视完成情况在年度考核中加分。
建立科技创新基金专项支持制度。在科技创新基金中建立为地方中小企业科技服务专项资金,优先安排研究院与中小企业的产研合作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选择一批示范性强、社会效益好的项目进行支持。各研究院针对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技术难题提出的研究课题,科技创新基金优先给予安排。
建立科技顾问奖励制度。定期了解、评价科技顾问的工作,对其中好的作法、好经验在股份公司内进行交流。科技人员担任科技顾问的工作表现作为其评聘专业职务和晋级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