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集团部署企业法律事务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发布时间:2009-02-26

  近日,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简称建筑设计集团)部署安排了2009年企业法律事务工作。2009年,建筑设计集团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建立具有设计企业特色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创新企业法律管理模式;继续强化环节管理,加强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核、起草;重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减少企业法律风险;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发挥集团法律事务办公室的服务职能,推进企业法制建设,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2009年,建筑设计集团重点做好八方面工作:一是力求将法务工作贯穿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增强企业自身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化解能力,积极维护企业和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让精通法律和企业经营管理的人员参与到企业决策和管理过程中,保证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经常处于有利的法律地位;三是继续加强合同规范管理,强化监审力度,逐步体现合同审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防范法律风险;四是重视开展非诉业务,对集团发展中一些重大情况及时提出建议和对策,强调法律工作提前介入,避免和减少法律纠纷发生;五是逐步建立协调机制,重点解决建立集团内部法律纠纷统一处理的协调机制问题。同时探讨与其他中央企业建立法律纠协调联系机制;六是加强业务调查研究,继续参加法律业务培训,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及时为集团及各单位出台规章制度进行法律把关,保障制度建设依法合规;七是继续开展企业普法工作,结合实际案例举办专题法律讲座,举办法律培训班,以及在各种会议中增加法律专业知识普及和培训内容,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八是完善组织机构保障,强化集团法律事务办公室作为常设职能部门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充实专业干部队伍,加强执业能力建设,实现法律顾问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全面落实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职能,切实加强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