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培育一流创新能力、争创国家创新型企业的战略目标,中材集团进一步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进展成效显著。经集团科技部初步统计,截止目前,中材集团所属26家企业先后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这是实施新的认定办法以来认定的第一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008年4月14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2008年7月8日又下发了配套文件《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新办法的出台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进行了大的改革。根据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承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布的相关“认定公示”资料,截至2008年底,全国34个地区(不含新疆、西藏)共有15547家企业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评审认定。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严格履行了企业自评、网上注册、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新认定办法重要的特点是以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标准。一是明确规定了企业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二是将企业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按销售收入分为三个不同档次;三是增加了对企业进行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等。
中材集团十分重视高新技术企业评审认定工作,中材集团科技部进行了详细调研,认真分析研究集团企业认定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并与国家火炬中心就材料行业企业认定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沟通和协调。要求各科技型企业完善技术创新条件建设,抓紧时机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材集团一大批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对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进一步提高中材集团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加强企业研发投入以及促进企业会计制度的完善,为今后建立与国际通用规则接轨的R&D经费会计科目,有较大的导向和促进作用。也为中材集团成为国家创新型企业奠定了基础。中材集团希望有条件的企业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积极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争取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其所得税率享受10%的优惠,即按15%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