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大力推动实现法制工作三年目标

文章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时间:2009-06-15

  国家电网公司以“两个转变”为载体,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6月10日,国家电网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座谈会在南京召开。会议指出,推动“两个转变”须注重风险管控和防范,必须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巩固成果,抓薄弱环节。

  2008年5月,国务院国资委向中央企业提出“一个核心、三项指标”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考核工作任务。国家电网将“组织落实三年目标”列入了2009年国家电网经营管理的重点工作。前不久,在国家电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职工代表大会上,国家电网总经理刘振亚强调,要全面落实国资委提出的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

  一年来,国家电网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落实工作取得初步成绩。规章制度法律审核把关工作进展顺利,基本实现各类合同法律审核把关率100%。今年3月,国家电网统一发布了第一批共20件合同文本,有力推进了合同管理标准化进程。国家电网总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已上线运行,将逐步在全系统推广。

  据悉,通过法制工作目标建设,国家电网案件工作由单纯的事后救济转向案件全过程管控,逐步实现风险把关关口前移。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工作取得初步进展,按照“试点—总结完善—推广”模式,江苏公司、福建公司、河北公司等单位实现了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制度化管理。法律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2008年江苏公司率先设立首席法律顾问,目前已有11家单位设有首席法律顾问。

  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经济法律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网有关部署,以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以实现各项指标要求为手段,促进各项经济法律工作上层次、上水平,实现国家电网法制工作的整体突破和创新。

  会议要求大力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把39家重要子企业的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作为实现三年目标的突出任务来抓;着重加强重要子企业独立法律机构建设,抓好经济法律队伍素质建设,推进法律队伍结构调整,大力培养既懂法律又懂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拓宽法律人才成长通道;有力提升业务的专业化处理能力,实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与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制度的有机结合。

  会议为国家“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了奖状。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