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与台湾中钢公司签订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议

文章来源: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9-11-13

  11月12日,鞍钢与台湾中钢公司在鞍钢会展中心签订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议,就加强技术交流与深层次合作达成共识。

  双方这次签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议将于2010年1月1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鞍钢和台湾中钢公司每年将轮流主办一次技术交流会议。双方进行交流和讨论的领域内容包括钢铁冶金工艺技术、节能环保技术及市场信息等,并可互派技术人员进行考察访问。协议对双方企业的技术保密、人员安全及争议解决、法律支持、协议终止条款等作出了相关约定。

  双方一致表示要通过建立两岸企业互利、共赢的新发展模式,坚定信心、积极有效地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为促进和加强两岸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积极贡献。

  此次协议的签订,有利于两家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用较低的成本为市场生产出更好的产品,增加双方在全球钢铁市场上相应的竞争能力。同时,双方根据协议条款,愿意在通常的钢铁冶金领域或其他双方感兴趣的领域进行交流,以开发和应用最佳的实际技术经验。

  台湾中钢公司成立于1971年,目前是台湾规模最大的钢铁制造商,其总部与主要的工厂位于高雄市临海工业区。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