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文章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时间:2009-12-30

  12月29日,国家电网公司召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郑宝森出席会议并讲话,中纪委驻国家电网纪检组组长、公司党组成员潘晓军主持会议。

  国家电网公司党组高度重视中央有关部署和国资委工作安排,启动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并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涵盖了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所有工程投资项目,各单位小型基建、技术改造、营销集抄、信息化等项目也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公司要求,各单位针对公司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的项目决策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深入开展“百问百查”,进一步加强项目决策和土地使用管理,规范招标采购管理,完善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细化财务管理,深化安全管理,强化质量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会议提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干部要全程跟进、靠前指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加强对关键环节的抽查和督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针对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项目多的实际情况,整合监督资源,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协调、职能部门专业监督的合力,构建“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监督网络。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出实招、抓实事、求实效,通过剖析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各单位以对党、对国家、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实际成效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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