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总公司系统积极采取措施抗震救灾

文章来源: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发布时间:2010-04-15
  4月14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当地居民生命和财产受到很大损失。地震发生当天,中储粮总公司包克辛总经理即致电兰州分公司了解灾情,要求兰州分公司及青海辖区直属库积极抗震救灾。兰州分公司领导同志也于当日向青海辖区各中央储备粮直属库询问灾情,对防震抗震作出安排。经了解,青海省辖区中央储备粮各直属库和承储库点所存储的中央储备粮和其它国家政策性粮油均状态良好,未受损失。

  针对玉树灾情,中储粮兰州分公司立即与青海省政府主管领导进行沟通,向青海省政府专题报告了抗震救灾准备工作,并到青海省粮食局就应急救灾前期工作进行沟通协调。同时,兰州分公司要求中央储备粮西宁、平安、乐都直属库与当地面粉加工企业进行对接,做好面粉应急供应准备。目前,有关直属库已准备360吨面粉、150吨大米,可随时投放救灾。

  中储粮兰州分公司对青海辖区各直属库迅速做好启动抗震救灾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一是在人力、物力、运力等方面全面动员,做好国家动用中央储备粮抗震救灾、保证灾民口粮供应的各项准备,积极履行央企职责。二是加强应急值班管理,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保证通讯畅通。三是各有关直属库的抗震救灾突击队、抗震救灾通讯队、安全保卫队、后勤服务队、救护队等处于备战状态。四是落实好应急物资,包括救灾器械、急救用品、器材、车辆、生活日用品及其它后勤保障物资等。五是各有关直属库要对其生产生活设施设备进行巡查,设定重点防震区域,确保职工人身安全,确保中央储备粮存储安全。目前,中储粮总公司及兰州分公司已做好准备,保证随时执行国家紧急调用中央储备粮的指令,为抗震救灾提供有力支持。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