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安排部署主汛期中央储备粮防汛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发布时间:2010-07-21
  目前,我国南方一些地区已进入主汛期,防汛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为此,中储粮总公司于2010年7月21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全系统的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要求全系统各单位坚决落实国务院6月24日防汛抗洪救灾紧急视频会议精神,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积极行动,扎实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会议对主汛期防汛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第一,进一步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防汛抗灾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为防汛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第二,切实做好防汛抗灾的各项准备。各直属库在加强库内储粮安全防范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外租库和托市粮等政策性粮食储存库点的管理和指导,尤其是要加强对洪涝灾害重点县市、重点库点的巡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各类政策性储粮的安全。不在低洼易涝或山洪威胁地区储粮,已储存的粮食限时调出。封堵仓门防范内涝导致仓房进水。进一步充实抢险物资,提前备好麻袋、沙石、水泥和遮盖物等,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功能正常、数量充足。第三,加强与气象部门和防汛指挥部门的信息联系,及早了解有关汛期,以及时作出应对。第四,一旦粮库和粮食受灾,立即组织施救,尽最大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绝不允许贻误抢险战机,造成损失扩大。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