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电签订咸宁核电厂一期工程核岛总承包框架协议

文章来源: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0-08-19
  2010年8月17日,湖北咸宁核电厂举行一期工程核岛总承包框架协议签字仪式。

  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清泉,湖北省省委副书记、省长李鸿忠,湖北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湖北省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李春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李长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吴强,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孙汉虹,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总经济师盖其庆,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贺禹,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东山等领导出席签字仪式并见证了协议的签署。

  国家核电所属单位国核工程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孙文科,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副院长徐潜以国核联队成员身份共同与业主方代表——咸宁核电厂总经理马捷在协议书上签字。

  该协议的签署,开启了国家核电与中广核集团合作的新篇章,也标志着我国AP1000内陆核电项目——咸宁核电项目建设拉开序幕。

  签字仪式上,协议双方都表示,将本着合作共赢、相互支持、深化合作的精神,努力将咸宁核电项目建设成为中国内陆核电AP1000标杆项目,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

  咸宁核电项目是内陆首批AP1000核电项目之一,由中广核集团作为控股方投资建设,规划建设4台AP1000型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项目总投资600余亿元。咸宁核电站的建成将为湖北省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清洁能源,为经济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到今年7月底,我国自主化依托项目首批四台AP1000机组已全面进入主体工程建设阶段,先后完成23个里程碑节点。内陆核电项目——湖北咸宁核电厂一期工程核岛总承包框架协议的签署,乃至项目的开工建设,将在三代核电自主化“三步走”战略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咸宁核电项目实行“我方为主,外方支持”的建设管理模式,以推进AP1000先进技术的吸收、消化和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核电品牌为重要使命。

  目前,咸宁核电项目1、2号机组场平已完成,核岛和常规岛长周期主设备合同均已签订,设计和项目申报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当天,在签署咸宁核电厂一期工程核岛总承包框架协议的同时,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所属单位山东核电设备制造公司与中广核集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湖北新能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出资协议,以及武汉核电装备产业园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签字仪式也一并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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