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神新公司进一步强化领导下井跟班带班制度

文章来源: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0-10-1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神华神新公司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制度,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按照规定要求,神华神新公司明确规定了各矿负责人、各职能科室等人员的下井任务,并严格了考核条件。要求矿井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带班人员应切实掌握上一班和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对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带班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对无领导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将从重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神华神新公司各单位也积极贯彻落实,小红沟煤矿专门设立了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亮相台,每月对每名领导干部的下井天数进行公示,乌东煤矿成立了由调度室、安全科、综合办、经营办为主的考核监督小组,由调度室负责各级管理人员的下井完成次数、发现问题和协调落实多少的每月汇总统计考核,安全科则负责抓“三违”和“三违”隐患罚款指标完成的汇总统计,综合办则对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监督审核、通报公示,经营办则负责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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