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集团党组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文章来源: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0-12-02
  2010年11月23日,中粮集团党组召开2010年第五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重新修订下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研究部署中粮集团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创中粮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的各项任务,为中粮集团打造“国际水准的全产业链粮油食品企业”(以下简称“全产业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中粮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宁高宁主持会议。集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柳丁传达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重新修订下发《规定》的通知精神,引导大家逐章逐节地学习《规定》。

  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对1998年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重新进行了修订,新《规定》全文共分五章32条。

  大家在学习讨论中一致认为,《规定》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规,对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经理人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政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家认为,中粮集团是一家关系民生的粮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担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要紧密结合当前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集团打造“全产业链”战略实际,扎扎实实地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做到“五要”:一是集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经理人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性;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为贯彻实施《规定》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三是要对照《规定》认真分析查找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四是要加强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五是各级党员经理人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明确领导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近年来,中粮集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构建惩防体系,建立和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坚决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要求,制订并严格执行具有中粮特色的《中粮经理人职业操守十四条》规定,坚持每年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倡导阳光透明的廉洁文化,中粮广大党员经理人纪律意识、法制观念明显得到强化,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得到激发,营造了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中粮集团将以新《规定》出台为契机,进一步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健全集团纪检监察组织体系并充分发挥其作用,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促进“三重一大”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效能监察和专项检查,将责任细化、量化、实化,为推动集团“全产业链”战略落地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驻中粮集团监事会有关领导、中粮集团党组纪检组成员、集团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