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指出,未来五年,西藏将以水电为主(使水电装机和建设规模达到260万千瓦),新能源为补充,形成稳定、清洁、安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能源体系。根据这一目标,西藏将实施能源供应保障工程,工程包括电网、电源、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三个部分,其中电网部分,青藏直流联网工程被列为首要工程。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