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十一五”期间,长城公司完成了两个卫星在轨交付项目,签署了4个通信卫星在轨交付合同和7个发射服务合同,从单一的火箭供应商发展成为提供包括轨位协调、融资保险、培训和技术转让、整星在轨交付、地面基础设施筹建等在内的宇航项目整体解决方案的系统集成服务商,并使其在国际商业发射舞台上的影响力得到大幅提升。
“十一五”期间,长城公司累计实现总收入177亿元,总资产为“十一五”期初的1.5倍,经营规模和利润总额在集团公司专业公司中位于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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