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重工干部交流工作全面展开

文章来源: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4-10-27

中船重工干部交流工作全面展开

  中船重工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实现集团公司“三步走、翻三番,创建中国最强最大、国际一流船舶集团”的战略目标提供人才保证,党组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干部交流、挂职锻炼工作,并制定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干部挂职交流工作暂行办法》,使这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04年10月18日,中船重工召开总部第一批干部挂职锻炼动员会,标志着该项工作又迈出重要一步。总部各有关部门领导和挂职员工参加了会议,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国安同志到会并讲话。

  第一批共安排了总部9名干部到成员单位挂职锻炼。此前,已安排了八名成员单位的干部到总部挂职。会上总部有关部门领导及挂职人员都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组关于干部交流的决定,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组的要求,把干部交流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

  李国安副总经理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部交流工作,这是培养、锻炼干部,提高集团公司整体凝聚力的重要途径和措施。各级领导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干部交流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的认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李长印同志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提出了加强企业经营能力建设,干部交流即是加强各级班子经营能力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举措。挂职干部要尽快转换角色,尽快到位开展工作。同时,总部人事部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交流工作的管理,责任到人,形成制度。各部门要加强对挂职人员及其家庭的关心和帮助,支持他们的工作。最后,李副总还特别对挂职人员廉洁自律提出了要求。

  会后,有关人员开始赴成员单位报到。同时,根据中船重工人事部工作计划,成员单位之间干部横向交流工作即将展开。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