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总公司重视法律业务培训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发布时间:2004-11-15

中储粮总公司重视法律业务培训工作

  为加强系统内部法制建设,落实国资委关于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建立防范经营风险的监督机制,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于11月8日12日举办了为期一周的法律业务培训班。来自全系统22个分公司及所属直属库50名法律事务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国资委法规局负责同志、北京大学法学院合同法专家、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及社会资深律师就企业法制建设有关政策及合同法知识等做了专题讲授。

  总公司领导十分重视这次培训工作,总法律顾问陈克同志参加了开班典礼并围绕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做好全系统法律工作,讲意义,讲形势,分析现状,明确任务,提出要求,使学员们受到很大的鼓舞和鞭策。学员们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听讲,相互交流。大家普遍感到这次学习机会非常及时、必要和有效,对改变系统内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培训,学员们认为,一是获得了学习提高的机会。经济越发展,法律越重要。通过联系实际学习,掌握了必备的实用法律知识,澄清了一些似是而非的模糊认识,消除了一些法律知识的盲区,提高了依法管理、依法行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意识。二是获得了相互交流的机会。通过教学互动,针对工作实际中遇到的情况,有机会向法律专家当面请教,达到了释疑解惑的效果。分公司、直属库相互交流工作情况,加强了了解,沟通了情况,达到了取长补短、促进工作的目的。三是转变了观念。通过学习,改变了关于经营管理注重法律工作无非是事后补救措施的观念,初步掌握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基本原则以及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基本程序和方法。这次培训使中央储备粮经营管理体系的法制建设工作又向前迈出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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