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集团对所属企业总会计师进行大范围轮岗交流

文章来源: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6-08-07

中煤集团对所属企业总会计师进行大范围轮岗交流

  为贯彻落实国资委《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所属企业资产财务监管,中煤集团公司全面实行总会计师委派制,并于近日对所属企业总会计师进行了大范围轮岗交流。

  这次总会计师轮岗交流,共涉及两家大型煤炭生产企业、两家重点煤矿建设企业和煤化工企业及煤机装备企业的7名总会计师,是中煤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总会计师轮岗交流力度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这次轮岗交流,是中煤集团公司加强所属企业总会计师管理、提高总会计师履职能力、促进领导班子建设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加强各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实行总会计师委派制和轮岗交流后,中煤集团公司将采取新的管理方式:一是总会计师实行双重领导,以集团公司为主,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二是总会计师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基薪和绩效薪金构成;三是对总会计师的考核由集团公司单独考核,参照国资委《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以总会计师的履职情况为主要考核内容;四是总会计师的薪酬由所任职企业垫付,每半年集团公司与任职企业进行清算;五是总会计师轮岗交流成为集团公司的一项重要制度,原则上每三年轮岗交流一次。

  中煤集团公司多年来始终重视和搞好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工作。通过企业领导人员的交流,不断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的培养锻炼和廉洁自律,促进了领导班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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