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金沙江巴塘水电站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7〕1837号),正式核准金沙江上游巴塘水电站开工建设。
作为国家“西电东送”接续基地和西南水电基地建设的重大工程,该电站的核准开工对开发利用金沙江上游水电资源、实施国家“西电东送”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将极大地促进藏区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巴塘水电站位于四川甘孜州与西藏昌都市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是金沙江上游规划“一库十三级”开发的第9级电站,装机75万千瓦,年发电量33.93亿千瓦时。按照开发建设时序,巴塘水电站计划于2020年11月大江截流,2022年年底首台机组投运。电站建成后,每年可节省标煤10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1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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