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晋煤集团通过对契约化管理试点企业进行权力下放、责权利对等管理全面激发企业活力,5家实行契约化管理的试点企业实现年减亏增盈近10亿元。
据了解,晋煤集团于2018年2月在企业内部下发了《晋煤集团关于印发契约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选取晋开化工公司、天庆煤化工公司、晋丰煤化工公司、天源化工公司4家煤化工企业以及赵庄二号井1家煤矿企业作为契约化管理试点企业。同时,晋煤集团下属一家煤矿资源整合主体公司——天安公司也按照本办法在下属部分矿井试点推行契约化管理。按照文件内容,晋煤集团与下属5家试点企业党政负责人签订了契约化经营责任书,对契约化试点企业下放了生产经营决策权、财务管理权、投资决策权、内部机构设置权、人员调整配置权、考核分配权、物资采购权、产品定价权和销售权以及企业改革权等10项权利,同时,按照“跳起来才能摘到”的标准协商确定契约化指标,指标完成情况与经营者“帽子票子面子”全面挂钩,实行重奖重罚,以责权利对等激发经营活力,使企业实现减亏增盈。
晋煤集团董事长李鸿双:“晋煤集团按照国家和我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紧扣企业“二次转型”总体思路,实施试点企业目标倒逼、授权搞活、任期经营、重奖重罚,并突破性解决机制和管理问题,实施权力下放,促进试点企业自主灵活经营、资本及资产结构优化、盈利能力明显提升,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逐步建立,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实现新突破”。
晋煤集团晋开化工公司董事长刘海山:“作为契约化试点企业,企业经营权力得到全面下放,为各项经营松了绑,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我们在优化工艺、调整采购模式等进行各项成本压缩的同时,可随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生产比例和经营策略,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另悉,晋煤集团将在去年契约化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新增下属金象公司、阳城晋煤能源、宏圣煤炭物流公司、宇光公司四家单位作为最新试点,同时在晋圣公司内部实施契约化管理,并将宏圣公司列为内部市场化经营单位,进一步“放权压责”,充分激发企业内生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