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型政银担合作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功能作用初显

文章来源:湖北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9-07-02

为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发展,湖北以湖北省再担保集团为龙头,积极构建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全力推进新型政银担合作,努力破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截至6月26日,已有190家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获得9家银行的低成本贷款7.54亿元,较一季度末增长156%。

聚焦服务小微企业。支持湖北省再担保集团聚焦服务全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主体,通过降费让利加快推广“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引导全省合作担保公司聚焦服务小微企业的主业、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源注入实体经济。截至6月,已通过融资担保业务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53笔,向个体工商户发放14笔,向“三农”发放23笔。单个在保项目额度全部为1000万元以下,其中单户贷款500万元以下的项目达到80%以上。

创新再担保业务。一方面,主推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截至6月末,湖北省已有58个市县政府承诺参与10%分险,合计安排风险代偿专项资金7.25亿元;40家银行(含20家市县农商行)承诺参与20%分险,授信总额达412亿元;37家符合准入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已纳入担保体系。湖北再担保集团在保项目余额7.54亿元,其中“4321”再担保业务余额5.14亿元,较一季度末增长74%。另一方面,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政策,开展双方分险模式试点。支持湖北省再担保集团与鄂州中小担保公司和十堰政信担保公司试点建立“37”双方比例分险,由湖北省再担保集团分担原担保金额30%的风险责任,增加对小微企业等普惠领域的在保业务比重。

构建整体联动再担保体系。成功加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体系,获得授信额度100亿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在授信额度内承担再担保项目20%风险责任。推动市县政府建立政策支持体系,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管理体制、考核机制、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代偿补偿机制、保费补助机制和业务奖补机制。指导市县政府采取改组、增加资本金等方式,壮大融资担保公司实力。目前,荆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新增资本金2.9亿元,鄂州中小担保公司新增资本金1亿元,黄冈市金财担保公司增资1.91亿元,天门市三年内每年对兴天担保公司补充资本金3000万元,武穴市两年内对武穴中小担保公司增资1亿元,宜昌、襄阳、孝感等已启动组建市级担保集团。

【责任编辑:王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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