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细绘国企改革两年攻坚图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19-08-02

构建“1+3+N”国有资本布局框架,僵尸企业基本出清,区属企业中混合所有制改革户数占比达到65%……日前,内蒙古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两年攻坚行动方案(2019-2020年)》,明确了今明两年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任务,以“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思路,全力打好改革攻坚战,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和国有经济布局优化,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和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将国资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

优结构

构建“1+3+N”框架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两年攻坚行动中,内蒙古将调整优化区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重大改革举措,也是主要路径之一。

具体来说,内蒙古将着力构建“1+3+N”框架体系。“1”是改革1个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平台,深化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3”是改组3个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全力推进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工作;“N”是重组整合若干实体产业集团,按照“创新发展、重组整合、清理退出”的要求,全方位推动产业相近、主业相同的区属企业归类整合。

据了解,内蒙古将加大国有资本向现代能源经济、大数据云计算、蒙中医药、旅游等产业布局,去年重点培育组建了旅游集团等国有企业集团。此外,设立了内蒙古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基金,引导资金已到位20亿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调整优化区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积极探索有效的国有资本运营模式,有利于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和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

同时,内蒙古将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实现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按照行动方案,2019年底前,内蒙古的区属部门单位将全部完成所属企业重组整合、改制清理工作,内蒙古区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基本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2020年底前,内蒙古的区直部门单位所属企业全部完成脱钩改革工作;除文化、金融、司法和国家另行规定的特殊行业、特殊性质企业,其他区属企业一律纳入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直接监管体系。各盟市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在此过程中,内蒙古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监督、社会监督协作配合,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有效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摸家底

今年底基本出清“僵尸企业”

近年来,内蒙古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国企改革突破口,通过推进试点、企业上市、产权转让、增资扩股、员工持股、项目合作、债务重组等多种途径,稳妥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按照行动方案,内蒙古力争到2020年,区属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到65%左右。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内蒙古每年都会推出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今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就集中挑选了8个区属企业的40余个混改项目,涵盖冶金、能源、金融、商业、文化、交通、投资等行业,向社会公开推介,预计项目落地实施后将引入社会资本近200亿元。

其中,2018年内蒙古将包钢集团申报为国家第三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通过加强对外投资合作、公开招商引资、积极培育新的上市企业、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等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点推进包钢所属二、三级子公司在矿产资源开发、钢铁剪切配送和产品深加工、物流贸易、环保节能等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同时,内蒙古积极推动企业股改上市。支持国有企业采取IPO、借壳、并购等方式,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上市挂牌公司,推动新华发行集团、蒙能集团新能源公司实现A股上市;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和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按照行动方案,内蒙古力争到2020年,区属企业(含子企业)上市公司达到5到6户。

内蒙古还将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集团和重要子企业股权多元化,鼓励中央企业和其他省区市国有企业参与内蒙古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探索有别于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模式,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特别是在法人治理、选人用人、强化激励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据了解,截至目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的各级企业中,已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200余家。为进一步规范区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涉及企业改制的经济行为和操作流程,指导企业在混改过程中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区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指引(试行)》,近期即将出台印发。

此外,按照行动方案,内蒙古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通过持续推进“瘦身健体”,到2020年,原则上区属企业管理层级控制在3级以内,企业法人单位减少20%以上,集团公司总部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各减少10%以上;加快处置“僵尸企业”,2019年区属“僵尸企业”基本出清,全面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使企业轻装上阵、专心生产经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摸底调查,确认“僵尸企业”69户,资产总额30.88亿元,负债总额33.15亿元,在岗职工1774人。据介绍,截至2019年6月末,69户“僵尸”及困难企业中已处置完成48户,解决拖欠职工工资、养老金2.15亿元,已分流安置1600余人,占需要安置人员总数的90.92%。剩余的21户“僵尸企业”正在积极稳妥推进中,力争在2019年底前全部处置完成。

筑防线

确保政策“不走样、不跑偏”

为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行动方案对内蒙古区属企业防范各类风险提出了明确要求,重点严控债务、投资、安全三大风险,特别是到2020年,区属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较2017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

在债务风险方面,内蒙古将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做好负债规模和负债率双重管控,加强债券兑付风险管理,提升股权融资比重。到2020年,区属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重点监控线的降至重点监控线以内,超过预警线的降至预警线以内。

在投资风险方面,内蒙古将修订完善区属企业投资风险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强化对违规投资行为的追责问责。严禁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的投资行为,高负债企业原则上不得实施推高负债率的项目。

此外,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国有企业法律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严控经营风险。孟强表示,内蒙古将准确把握国资国企改革的方向、力度和节奏,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走样、不跑偏,妥善化解国有企业改革各类矛盾,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

严控风险的同时,内蒙古将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步伐,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股权、现金分红等方式,对科研人员实施中长期激励措施,着力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动力。同时,深入开展“双创”工作,创建2至3个国家和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搭建一批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平台。

此外,内蒙古将进一步完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比如,全面落实薪酬与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机制,严禁效益下降工资薪酬上涨;在领导班子、管理干部和员工中全面推行差异化薪酬,重在奖励“有激情、负责任、有贡献、肯出力”的干部员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董事会对经理层进行考核,并确定差异化薪酬。(记者 安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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